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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考试税法二印花税复习指南
来源: 日期:2008-05-22
一、概述
1、概念
2、特点: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特点;征税范围广泛;税率低、税负轻;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纳税。
3、立法原则:广聚财政收入;促进我国经济法制化建设;培养公民的依法纳税观念;维护我国涉外经济利益;加强对其他税种的监督管理。
二、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1、征税范围
1)、经济合同
A、购销合同
B、加工承揽合同
C、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D、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E、财产租赁合同
F、货物运输合同
G、仓储保管合同
H、借款合同
I、财产保险合同
J、技术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其他凭证
2、纳税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使用人。
三、计税依据、税率和减免税优惠
1、计税依据
1)、从价计税情况下的计税依据的确定
A、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所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
B、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C、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
D、存在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时,上级单位应按扣除下属机构资金的其余部分计算贴花。跨国银行拨付境内分行的营运资金,应贴花。无规定具体金额的,先贴5元。
2)、从量计税
2、税率
1)、比例税率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0.5‰: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
0.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
0.05‰:借款合同。
3‰:2007年5月30日起,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由双方当事人分别缴纳(包含A、B股)。
2)、定额税率。5元。
3、减免税优惠
A、己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副本或抄本。
B、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与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书立的书据。其中:社会福利是指抚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位。
C、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业产品收购合同
D、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E、外国政府工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F、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房屋属于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
G、军事化物运输、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以及新建铁路临管线运输等的特殊货运凭证。
H、对国家邮政局及所属各级邮政企业,从1999年1月1日起独立运营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分营前己贴花的免征。新增的按规定贴花。
I、2004年7月1日起,国有企业改组改制而发生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暂不征证券交易印花税。
J、企业改制前签订尚未履行完的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主体的,其前己贴花的不再贴花。
K、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L、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
M、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N、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发生的下列凭证和产权转移书据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
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
与人行签订的再贷款合同,与证券公司行政清算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
接收被处置证券公司财产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
以保护基金自有财产和接收的受偿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免征。只是对保险基金公司免征。
四、计算与申报
1、计算方法
1)、比例税率:税额=金额*税率
2)、定额税率:
3)、应注意的问题
A、按金额比例贴花的,未标明金额,按数量及市场价格计算金额。
B、记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
C、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由各方各执一份全额贴花。
D、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以上经济项目适用不同税率,应分别计算后相加贴花。
E、己贴花的凭证,修改后的金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补贴花。
F、按比例税率计算的,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1角以上的四舍五入到角。对财产租赁合同的税额超过1角但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2、缴纳方法
1)、一般方法。
2)、简化方法:以缴款书或完税凭证代替贴花;按期汇总缴纳;代扣税款汇总缴纳。
3)、其他具体规定。
3、外企的规定:1993年12月31日前的,可以免征。
4、印花税票。自2001年起,每两年进行一次改版。
5、责任和义务
6、违章处理。2004年1月29日起。
A、未贴、少贴或未注销画销的,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未缴少缴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B、己贴揭下重用造成未缴少缴的,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C、伪造印花税票的,处2000元至1万罚款,严重的,处1万至5万罚款。
D、按期汇总缴纳超过纳税期限的,追缴税款滞纳金,处50%至5倍罚款。
E、凡违反下列情形的,处2000以下罚款,严重的,处2000至1万罚款。
凡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应加注税务机关指定的汇缴记号,编号并装订成册,保存备案
对纳税凭证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有规定的按规定,没规定的,履行完毕后保存1年。
7、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
8、印花税的管理
A、印花税凭证应保存10年。
B、按期汇总缴纳的汇总缴纳期限为1个月。
C、加强对印花税票代售人的管理
D、可以核定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情形
a、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b、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c、采取汇总缴纳的,未按期缴纳。逾期仍不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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